近日收到老友 Shu 的信件,內容提到希望將來退休可以 Long Stay,信中說到
此概念的定義是:
1. 一個月以上較長期的停留。( 非移民,未來還是以回國為前提 )
2. 以休閒、學習與體驗為目的。
3. 目標為在地生活,而不在旅行。
4. 生活資金來源在本國,在當地沒有收入。
想想我到上海進修,生活上與此概念倒有八、九分神似,Long Stay 的概念源自 1992 年的里約宣言 ( Rio Declaration ),我想若一個人將來退休了,可以優遊各地 Long Stay ,這應是一個最幸福的地球人。
有人說:多用點時間花錢,請小孩陪你吃飯、逛街、購物,旅遊,How so ?
因為實際上你用的、花的,其實都是子女的錢 ( 法律上他們是你的遺產繼承人 ),換來小孩的相陪,不值嗎?
你說呢?
此概念的定義是:
1. 一個月以上較長期的停留。( 非移民,未來還是以回國為前提 )
2. 以休閒、學習與體驗為目的。
3. 目標為在地生活,而不在旅行。
4. 生活資金來源在本國,在當地沒有收入。
想想我到上海進修,生活上與此概念倒有八、九分神似,Long Stay 的概念源自 1992 年的里約宣言 ( Rio Declaration ),我想若一個人將來退休了,可以優遊各地 Long Stay ,這應是一個最幸福的地球人。
有人說:多用點時間花錢,請小孩陪你吃飯、逛街、購物,旅遊,How so ?
因為實際上你用的、花的,其實都是子女的錢 ( 法律上他們是你的遺產繼承人 ),換來小孩的相陪,不值嗎?
你說呢?
--
Chris
Chris